刚才,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尚副司长和国家安全总局韩处长都做了重要讲话,大家应该认真学习和领会精神,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建筑安全分会秦主任代表第二届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回顾了几年来的工作情况,并对如何搞好下一届建筑安全分会的工作提出了建议,讲得也很好。下面,我想着重从协会的角度,就如何进一步搞好建筑安全工作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协会应该在开展建筑安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搞好工作定位,明确指导思想
协会应当如何开展工作,这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问题。我认为,搞好建筑安全工作至少应该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或者说要做好三个层面的工作:第一,是政府层面的工作。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立法和执法,是建筑安全生产秩序的监管者、执法人。政府要加强监督、加强检查,对违法违规包括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做出处罚。如果离开了政府的有效监管,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秩序就难以建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也很难搞好。第二,是企业层面的工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搞好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常说,工程质量是干出来的,而不是监督出来的。同理,安全工作的基础也在企业,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要放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上。就是说,应当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这是我们搞好建筑安全工作的核心和基础。第三,就是协会层面的工作。协会应当协助政府、帮助企业搞好建筑安全工作。协会在这方面是有着大量的工作可做。
协会不同于政府,不具有监督职能;协会也不同于企业,它不是单个企业或某个具体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协会作为行业组织,按照中央的规定,其职能是三句话: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这三句话是非常全面、非常准确的,明确了协会的性质和工作定位。所以,协会搞好建筑安全工作,首先要摆正位置,找准定位,明确指导思想,要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这三句话来思考、来研究和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