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9日)
今天召开的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主要是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归纳安全生产工作规律,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各相关司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促进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一、齐心协力,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刚才质量安全司、城建司、房地产司和规划司的同志,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作了安全工作总结,大家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思想,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理顺管理体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层级监管检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同志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下简称“一决定、两条例”)为主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法规建设、指标控制、预警提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预案制定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规标准工作,制定并颁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28号部长令)以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10余项标准;二是层级督查和检查工作,如建筑施工方面针对事故多发省份的四次大检查,燃气安全大检查,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等;三是组织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了建设系统应急救援框架体系。四是召开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若干专题座谈会,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座谈会、各地和中央企业建筑安全联络员工作会议、地铁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等,传达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有关精神和指导意见;五是开展了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调查研究,为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理论和技术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