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召开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总结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对获得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称号的12个城市进行命名,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区进行表彰,部署下一步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代表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作工作报告。
一、示范城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
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是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及建设部等十部门印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十五” 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自2002年10月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部署以来,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南京、杭州、厦门、广州、西安、苏州、秦皇岛等12个城市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依法推进,在建设、民政、老龄、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下,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方面,截至到2004年底,创建城市在城市建成区的主干道、市区级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城市公园、广场、商业区、重点公共建筑的人行道口,公交车站的等候区共设置盲道3200多条,总长度3980公里,占道路总长度的24%。建成区新建和改建道路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人行横道,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街道的人行道设置缘石坡道和进行坡化改造56420处,改造率达67%。在1160处主要路口设置了盲人过街提示音响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