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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06-12-25 11:56:17阅读次数: 编辑: 牧云放月 来源:
(2005年2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召开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总结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对获得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称号的12个城市进行命名,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区进行表彰,部署下一步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代表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作工作报告。

  一、示范城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

  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是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及建设部等十部门印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十五” 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自2002年10月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部署以来,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南京、杭州、厦门、广州、西安、苏州、秦皇岛等12个城市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依法推进,在建设、民政、老龄、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下,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方面,截至到2004年底,创建城市在城市建成区的主干道、市区级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城市公园、广场、商业区、重点公共建筑的人行道口,公交车站的等候区共设置盲道3200多条,总长度3980公里,占道路总长度的24%。建成区新建和改建道路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人行横道,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街道的人行道设置缘石坡道和进行坡化改造56420处,改造率达67%。在1160处主要路口设置了盲人过街提示音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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