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建设部对新闻界的朋友和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我国人居环境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上午,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对获得2004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或项目进行了表彰和颁奖。在这里,我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人居环境奖的有关情况,希望通过新闻界的朋友们来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和关心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推动我国人居环境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设立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镇人居环境的改善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发展经验,为了规范各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参考联合国设立的有关奖项而设立的。首先,我介绍一下联合国人居奖的有关情况。
1976年,联合国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第一届人类住区会议,会议做出两项承诺,一是满足住房的基本要求并优先解决最贫困人群的住房问题;二是保证到1990年底发展中国家人人都能享有清洁的饮水和卫生条件。1996年6月,联合国在土尔其伊斯坦布尔召开了第二届人类住区会议,探讨了两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主题:“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和“日益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次大会上,形成了指导世界各国人居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人居议程》,参加会议的各国元首、政府首脑和代表团团长发表了《伊斯坦布尔人居宣言》,强调为全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享受更大的自由而奋斗,使每个人都能过上有尊严的身体健康的和充满希望的幸福生活。
联合国人居中心1989年创立了全球人居领域最高规格的奖项——联合国人居奖,每年评选一次。1996年由联合国人居中心和阿联酋的迪拜市政府共同发起了“迪拜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两个奖项表彰的内容和范围互不相同,各有侧重。在我国,由建设部负责向联合国人居署推荐这两个奖项的候选项目。我国从1990年开始申报“联合国人居奖”,目前已有12个项目或个人荣获此项大奖,有4个项目获得了“迪拜最佳范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