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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波同志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三次会议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06-12-25 12:29:51阅读次数: 编辑: 牧云放月 来源:
(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青岛市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三次会议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国建筑领域两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部署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分析2005年上半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厘清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防止和减少各类建筑施工事故发生。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全国建筑领域两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全国建筑领域于2004年初正式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这两项行政许可。这两项行政许可的实行,正值《行政许可法》颁布和施行前后,当时,国务院清理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但是在建筑领域却新增设了两项安全生产许可,这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应当强化监管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职能转变趋势。我们认识到,两项行政许可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对于优化建筑市场资源配置、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进而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保证两项行政工作的顺利和规范进行,我部和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建设部所做工作方面: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部门规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规定了两项许可的管理体制、适用对象、许可条件、申请颁发程序、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二是直接实施两项行政许可,会同国资委核定了由我部直接负责许可的中建总公司等14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名单,建设开发了两项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组织进行了中央企业三类人员考核(2004年度共有774名中央企业三类人员通过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审查并核发了14家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加大对地方两项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力度,先后下发了两个文件(建办质20号和建质电46号)督促地方严格审批条件和加快工作进度,并于今年6月份开展了对四个地区两项行政许可工作的检查。各地所做工作方面:一是对两项许可工作高度重视,向企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发动;二是认真制定了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认真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和时限,保证行政许可工作质量;四是坚持高效和服务企业原则,规范申报材料和简化申报手续;五是建立两项许可信息网络平台,研究两项许可日常管理办法。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国已有约5.9万家建筑施工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17万名三类人员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分别约占全国已取得施工资质建筑施工企业的70%和现有三类人员的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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