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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总工程师王铁宏在部分城市“畅通工程”经验交流暨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06-12-25 12:01:00阅读次数: 编辑: 牧云放月 来源:
建设部总工程师 王铁宏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同志们:

  今天,建设部、公安部在大连召开部分城市“畅通工程”经验交流暨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座谈会议,这次会议既是对去年“畅通工程”工作的总结,又是对今年这项工作的动员和部署。等一会儿,金国同志将做进一步总结部署。下面,我代表建设部讲几点意见。

  一、2004年“畅通工程”取得了新的突破

  去年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部门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以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为重点,精心部署,建管并举,齐抓共管,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第一,在城市交通领域确立了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曾培炎副总理进一步指出,建设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各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去年建设部召开了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下发了《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城[2004]38号,以下简称《意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需要,也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需要。“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去年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意见》要求,大力推动“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明确了主要任务和目标,积极落实各项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措施。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在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行业改革、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制定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具体政策措施。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也以市委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构建“城市公交优先”体系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构建“城市公交优先”体系的总体要求,推进公共交通市场化进程,建设快速公交系统,落实了规划、法制、资金、舆论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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