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6日)
刚才,部安委会办公室的同志分别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第九次联络员会议和两个全国工作会议的精神,质量安全司、城市建设司和房地产司汇报了今年前三个季度相关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工作情况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我都赞成。
今年以来,部里各个有关司局齐心协力,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好转。但进入七月份以来,部分地区接连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国务院领导曾多次就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的抓好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下面,我重点讲一讲如何把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便于大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立足预防,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推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从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较长一段时间内应集中从以下四个方面突出各自相应的工作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谁颁发施工许可证,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谁负责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的原则,划清与铁道、交通、水利、电力、石化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还要理清与卫生、公安、质监等部门在相关领域内的监管职责;二是要细化分解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事故统计口径,落实我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文要求,按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监管范围分解指标和统计事故;三是要从制定政策、完善法规、指导服务和稽查监督等方面加强对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指导地方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督促地方加强事故结案进度,严格事故处罚;四是要注意系统设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监理安全责任、逐步建立成建制劳务企业、重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环境、减少最低价中标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等多角度、多方面形成安全管理的闭环和制度体制,质量司、市场司、标定司在这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今后还要进一步按照相应的职责分工,通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