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清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明确“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
2006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反映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的一些相对指标还比较落后。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的现状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6.2%和24.3%;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其中煤矿分别上升13.9%和22.2%,建筑施工分别上升20%和12.4%。一些地区安全状况还不稳定,某些时段事故反弹。一些省区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上升。2006年10、11两个月,一些省市非法违法现象回潮、抬头,相继发生了多起特大、特别重大煤矿和道路交通等事故,造成局部性、阶段性被动。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着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小作坊、建筑施工包工队、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体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突出、管理混乱,甚至无视监管;一些国有重点煤矿等大型企业基础薄弱,管理滑坡。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忽视安全,盲目追求产量效益,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的现象增多。
二是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存在层层衰减问题。一些地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和煤矿整顿关闭部署等不坚决、不得力。少数工作人员思想不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人员甚至充当非法业主及非法违法行为的保护伞。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不健全,力量不足,基础薄弱,面对艰苦繁重的任务,一些同志产生了畏难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