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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春明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07-02-05 17:20:15阅读次数: 编辑: 牧云放月 来源:本站

      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建设部的工作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取得了很大的工作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中单列了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并明确为1260人,作为我部评价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同时,我部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范围并得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正式批复,从而首次清晰界定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各地区也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目标并围绕着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如福建省建设厅明确2006年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5.5以内,建筑施工死亡人数控制在48人以内;宁夏区建设厅明确2006年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3%,杜绝三级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等。
      二是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部署。我部召开了全国建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三次部安委会全体会议和两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及时就重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督促地方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以此为依据加强安全工作调度。如:辽宁省建设厅全年共召开了10次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和落实安全工作。
       三是强化了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为督促有关地区加大安全工作力度,我部向北京市、江苏省和云南省发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遏止事故,并针对部分地区和中建系统重大事故多发态势,分别对相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还专门对黑龙江省和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办。安徽省建设厅通过季度巡查的方式,对各地市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指标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在全省进行了情况通报,引起了很大反响和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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