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进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根据我部制定的《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广泛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有力地提高了施工企业和现场管理的标准化水平。河北省建设厅制定下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三本标准化手册和一系列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标准化图解,便于主管部门、企业和项目参照执行。青岛市进一步完善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评审办法,对申报工地每季度评审一次,对于达到标准的工地进行不定期复查,两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示范工地称号。
三是进一步促进了建筑安全科技进步。我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并将科技进步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境要素之一。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方面进行了很多的尝试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如福建省2006年明确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分区域、分阶段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施工技术,2010年末全省所有新、改、扩建建筑工程全部淘汰上述落后工艺。浙江、上海、江苏、陕西、云南等地施工现场都推广使用了远程监控系统,上海、江苏、青岛等地还致力于推广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措施和用具,这些新的设备和技术安全、先进、适用,对于保障建筑安全起到了较好效果。
经过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06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呈现稳定好转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三个下降”:一是事故总量下降,2006年共发生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事故882起、死亡1041人,分别比2005年下降13.1%和12.7%;二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下降,2006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三级以上事故39起、死亡146人,分别比2005年下降9.3%和14.1%,全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三是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地区增多,2005年全国有16个地区下降,2006年全国有20个地区下降,其中,甘肃、天津、重庆、广西、四川等13个地区死亡人数下降幅度在20%以上。2006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建设部党组高度重视、正确决策的结果,也是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奋斗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国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