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法规体系建设。
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政策和行政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推动12项治本之策,全面落实推动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在法律法规方面,我部经过与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司局较长时间的调研、讨论和协调过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该规定的出台对规范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监管必将起到关键性作用。二是在经济政策方面,即将出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这是我部今年重点工作之一。该措施的出台将对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企业作业条件产生重大作用。三是在行政措施方面,我部将出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这也是我们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之一,必将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起到重要作用。另外还将出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评定办法及“1125示范工程”表彰先进推荐办法,稳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还有我部2004年出台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正在修订,计划今年上半年出台。各地也要不断完善本地区的建筑安全法规和规章,根据实际制定地方性的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00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进一步保护。但是,建筑业农民工素质偏低的状况仍然存在,农民工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还需加强。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七部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到安全管理工作中,作为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协调推进。二是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三是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研究,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广东珠海采取的平安卡制度管理模式,农民工进入工程项目首先要接受建设部门的免费教育培训,考核合格领取平安卡后方可进入上岗作业,将农民工纳入统一管理。广东做好总结工作,逐步向省外推行。杭州、青岛等地区,强制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夜校,为农民工传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基本操作技能等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各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研究,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把农民工有效组织起来,向农民工提供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权益保护及文化娱乐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