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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城规司副司长孙安军谈“城市规划法”
发布时间:07-09-10 16:00:53阅读次数: 编辑: 牧云放月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2007年9月1日,在哈尔滨举行的“2007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透露,《城乡规划法(草案)》(以下简称新草案)将在今年10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行第三次审议并有望最终通过。

  今年4月和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和第29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和第二次审议。这部草案的出台意味着中国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本报就新草案的一些相关内容专访了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孙安军。

  中国房地产报:新草案相对于现行《城市规划法》多了哪些内容?

  孙安军:新草案最大的特点就是把现行《城市规划法》中很多内容给具体化了。

  首先草案将原来的城乡二元法律体系转变为城乡统筹的法律体系。原来《城市规划法》只有市没有乡,现在则把城乡综合一体进行考虑,这是最大的改变。

  其次政府在规划的实施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现行《城市规划法》规定得不具体,新草案更加明确了政府在整个规划实施中所要承担的责任。新草案还增加了公众监督和参与的内容。监督方面增加了上下级的监督、公众的监督和人大的监督。而在参与方面,基本规划的各个环节都有公众的参与。

  中国房地产报:相比现行《城市规划法》,新草案对未来的城市和农村发展有哪些指导作用?

  孙安军:新草案主要对城市和农村,在指导空间布局和协调城镇发展、规划建设活动方面有较大指导作用。相对于《城市规划法》而言,新草案中的城市规划体系没有做重大改变,规划内容依然是基础设施的完善、合理配置空间布局、发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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