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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08-01-31 10:52:50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女士们、先生们:

  现在,我向大家通报2007年下半年查结的5起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察部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江西上饶"3·17"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11·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4·18" 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山西省临汾市蒲邓煤矿"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等5起事故。在这5起事故中,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包括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31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2人,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66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78人。如山西省临汾市蒲邓煤矿"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共有28人。其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的责任人员14人,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责任人员2人,涉嫌偷税罪的责任人员3人,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的责任人员9人。

  二是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纪律处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5人。如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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