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行动"还不够深入,一些中央企业事故隐患仍然较多。
如前所述,在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有60家中央企业参加了自查自改行动。截至11月30日,共自查隐患331881项,整改了299628项,整改率90.3%。其中重大隐患8478项,整改了5907项,整改率69.7%。根据我们的分析判断,尽管成效很大,但深度、广度还很不够。因为在近年来的全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和各地进行的安全检查督查中,都查出了中央企业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基层厂矿,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自然灾害预防等方面存在的大量隐患和问题。安全监管总局在今年年初对某船厂督查时,发现并指出该厂存在火灾、高处坠落等隐患,要求其认真整改。但该船厂没有有效整治,导致发生了1起火灾事故、1起爆炸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宜万铁路高阳寨隧道"11.20"特别重大事故也是在没有排除重大隐患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导致的。况且,重大隐患整改率不高。
(三)中央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
在中央企业发生的3人以上的事故中,有25起发生在建筑施工单位。造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分析,主要有:一是思想麻痹,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防范不力。二是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不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监管不到位。三是层层转包、甚至违法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现象严重,没有建立起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间的安全工作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