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呈现趋稳趋好的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依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影响民生状况和社会安定;二是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钱权交易等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反响强烈;三是一些非法业主丧失诚信,无视生命和法律,严重践踏民生,令人深恶痛绝;四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隐患严重,事故风险较大,安全生产受到威胁。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是对我们工作的挑战和考验。
努力把事故总量减下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总局和国务院相关部门也已发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各省市在“两会”前正在贯彻落实到基层。排查治理隐患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纪检监察部门要着重围绕“隐患治理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一,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治理隐患是根本途径。要坚决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措施,在2007年“落实年”、“攻坚年”和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以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