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并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建筑法》对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使这一制度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开创了建设监理事业的新局面。
监理工程师作为一个岗位职务,是由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人员才能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上岗执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检验应试者监理执业能力的测试手段。
一、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 (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
(三)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四)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