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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举办“建设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及预案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07-03-13 14:43:19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会员供稿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于去年7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全面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领域安全制度建设以及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应急管理的专业人员的应急培训,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和检查,推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与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完善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制定建设系统应急预案,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批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在去年成功举办五期培训的基础上,决定继续举办“建设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及预案编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的管理人员,中央直属大型建筑企业,监理,建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市政、供水、供气、排污、水库、园林、房产、施工、企业安全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3、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审核及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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