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安函[2007]3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遏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2007年建设部培训办班计划,决定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和建设部干部学院举办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建筑行业具体实际情况及有关典型案例进行讲解。
(二)讲解《刑法修正案(六)》、《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及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讲授预防、控制和消除模板支撑失稳倒塌事故的对策、措施和办法。
(四)讲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其内涵、“1125示范工程”评定标准及其实施办法。
二、授课人员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有关负责人,长期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教学科研、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起草有关标准规范条例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