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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屋地基沉降的控制与处理
发布时间:08-07-04 09:27:16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为了解决用地紧张矛盾,通常一栋房屋会紧邻另一栋建造。在实际施工中,地基沉降往往造成新建房屋或原建房屋损坏。本文只讨论新建房屋对原建房的影响问题,众所周知,建筑物的荷载是通过基础传给地基,上部荷载在地基土层中引起附加应力,并有扩散作用。不论其应力多大,只要原建筑物抵抗变形的能力强或地基变形小,就不至于损坏。附加应力大小取决于地基与基础的相对刚度、荷载大小及分布情况、基础埋深和土的性质以及施工时间间隔等多种因素。因此,新建房屋对原建房屋地基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是荷载大小和地基土的性质。

  一、新旧建筑物沉降计算一般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完成的沉降量,对于沙土,可认为其最终沉降已基本完成;对于低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最终沉降的50%~80%;对于中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20%~50%;对于高压缩性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5%~20%.因此,可以根据相邻建筑物的预估沉降量已完成的情况,计算出新旧房屋附加应力所引起沉降对各自的相互影响和相邻基础对地基中附加应力的影响。

  1.沉降计算。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第5.2.5条,各层土的平均压缩模量Es越大,沉降量越小;基底附加应力Po越小,沉降量越小。因此,我们认为相邻地基沉降影响大小取决于两建筑物的最终沉降量的大小。

  2.房屋的变形计算。可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4种。沉降量主要用于计算独立桩基础和地基变形较均匀的排架结构柱基的沉降变化,也可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量;沉降差主要用于计算框架结构相邻桩基的地基变形差异;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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