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计步骤及计算方法1.资料收集。原建筑物的建造年限、安全等级、结构类型及层数、地质情况、基础类型、长高比、抗震设防等级、预估沉降量完成情况等。
2.预估沉降量。新建房屋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范》(GBJ7——89)第5.2.5条计算,用角点法计算附加应力。
3.确定设计方案:先判别所建房屋的沉降量值对原基础产生的影响是否超过规范规定值,若不超过,可不作处理;若超过则可在悬挑基础局部处理、小桩加固等措施中选用。当采用悬挑基础计算时,悬挑基础挑出长度,应由沉降量影响的大小和范围确定。若影响大则悬挑长,若影响小则悬挑少,直到满足规定值为宜。验算基底净反力,若Pmax≤1.2fa,地基局部不作处理;若Pmax≥1.2fa,地基局部处理或调整基础底面积,局部处理加固后的地耐力应满足Pmax≤1.2fa的要求,不能太强,否则新建房屋会出现裂缝。(中国建筑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