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员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 (市 )、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安监站及市直施工企业:
根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 2006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员培训调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安 [2006]14号)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施工企业安全教育水平,不断增强施工企业农民工安全生产技能,决定举办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所有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处)长及该企业从事安全教育工作的人员、对施工企业“三级教育”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和
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讲课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总数不得少于该企业所有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的 20%。
二、培训报名
市属施工企业直接到市安监站报名,各县 (市 )、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施工企业由当地安监站统一到市安监站报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员汇总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员登记表》。请各单位务于 2006年 12月 12日前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员汇总表》报市安监站,《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员登记表》培训时一同上报。
三、培训发证
按照 2006年全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员培训要求,参加学习,完成学习课时并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河北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员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