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建造师执业资格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的关系。一是要明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是改革项目经理资质管理的行政审批制度,不是取消项目经理。二是要看到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利于提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和整体素质,是完善项目经理知识体系、加快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并非取代项目经理。三是要弄清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由于经验、业绩和综合能力等原因,即使是部分已通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也不一定具备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上岗条件。但这些人员可作为项目经理后备力量,在实践中重点加以培养和锻炼。四是要坚持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逐步从具有建造师或相应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的人员中挑选。
总之,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和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制度的推行,都必将对促进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成长,加快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产生深远的影响和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统一思想,扎实推动,全面促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各项工作在行业内规范健康有序地开展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项目经理实行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是今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评价和管理的发展趋势。我们建筑行业协会和从事项目经理培训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组织领导工作。各建筑行业协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项目经理队伍情况,本着服务市场、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宗旨,深入研究和解决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加紧研究和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健全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组织机构,做好培训单位选择与管理,使之走上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