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股票、债券的收益高。并且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基金的认识的深入,基金的特有优势将突出地表现出来。另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的规模较大,以现阶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水平,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资于另一投资基金,成为基控股股东,因此,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就成为控股公司。由财务成本管理知识可知:控股公司在资金上具有较强的杠杆效应,可以以较多的资金控制大量的资金。由公司法可知,股东具有以下两个较重要的权利:①投资决策权,可以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发展的前期运用控股权,引导公司决策,投资于收益高、流动性强的上市证券,这样,收益也可能很高;②利润分配权;对基金投资年收益可以在本基金前期分配较多,通过此种方式,可以部分地补偿投资于基础设施前期收益率低的问题,因此可以做到年收益稳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这也说明组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是可行的。
三、从国家政策来看:
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与沿海地区的发展经验可以看出;
政策出效益,政策促发展,政策是最大的潜在资本。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这是我国重点发展的产业,但由于基础设施体系的特点限制,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缺乏一定的吸引力,因此,政策对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建设的发展支持是很重要的,我们从国债的发展过程就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后的国债发行初期相当困难,根本没有人买,国债的发行处于尴尬的境地,但由于国家政策优惠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极大发展和人们认识上的改变,如:对个人投资者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