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重特大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我公司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一条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授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公司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公司书记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3932240、3933233。办公室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救援具体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