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08-07-01 14:11:36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区)政府(行政公署)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三)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规定的应急职责,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四)本预案适合各种因地震或与地震有关的事件引发紧急情况的应急工作。

    (五)本预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原《四川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川府发〔1995〕86号)同时作废。(中国建筑安全网

9 7 3 1 2 3 4 5 6 7 8 9 10 4 8 :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