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级有关部门立即成立本部门应急机构,按各自职责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并派联络员参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三)省政府根据抗震救灾需要,迅速制定并实施震区特别管制措施。
六、临震应急反应
临震应急工作主要包括:
(一)接到省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预报区内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公署)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组织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了解震情变化;视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制定并实施避震疏散方案;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二)城市要加强人口和治安管理;民族地区要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稳定。
(三)加强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和政策宣传,防止封建迷信活动和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发生;必要时开展防震演习。
(四)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工作。
七、省政府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省长或副省长
副指挥长:副省长或秘书长、副秘书长,省地震局、省救灾办、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负责人。
成 员: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科委、省教委、省财办、省建委、省交通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