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中标保险经纪公司与中标保险公司共同组成。作为该保险的首席承保人,厦门人保财险公司将在服务中心内设“出单、理赔中心”及“售后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承保、统一服务、统一理赔,为企业投保和理赔提供“一站式”服务。
根据协议,凡在厦门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险期限为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提前或延期竣工的工程,保险费将不作调整。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阮耀国介绍说,中心的成立将充分保障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利益。通过招标,工人意外伤害保险金由原来的18万元提高到22.2万元,增长23.3%,保险金额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4倍。今后,保险金额将随厦门市“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调。相反,施工企业缴交的保险费水平则有所下调,投保费率平均下调将近10%,综合费率下调超过30%,最大限度为施工企业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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