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经费
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合法解决,安全监督机构为了维持正常的监督工作,在同保险公司建立保险代理关系的同时也建立连带经济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监管的公正性。因此,必须加快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经费来源,使之与保险代理机构彻底分离,以保障其公正性。
加快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规范化管理
要继续加强和完善现有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措施,扩大投保的覆盖面,推进标准化管理,要通过指导、交流、督促,尽快使这一制度覆盖我国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及作业人员。同时,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
协调解决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同工伤保险之间的关系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是《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要求执行的强制性保险,都要求建筑企业为参与施工的员工缴纳保险费。各地在执行两项强制性保险时,对当前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及用工制度理解各有不同,建筑施工企业对选其中一项还是两项都参加,也还认识不一。因此,有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建筑施工管理模式和用工制度,从有利于建筑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予以明确。
加快启动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
目前,各地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基本规则、模式大致相同,投保对象、投保范围、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也相差不大,各保险公司返还给代理机构的预防事故经费的比例也基本相近。这对加快建立全国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关部门应加快启动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