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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建设局安全监督工作实行“阳光监督”
发布时间:07-11-21 09:44:33阅读次数: 编辑: 林佳树 来源:山东省建设信息网
    今年以来,东营市河口区建设局安全监督工作实现了"阳光监督"。一是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安监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在监督工作中,注重事前监督和全程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二是建立行政安全监督与参建各方全员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安全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三是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抽查作为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方式。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改变原来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工程施工条件时时安全。四是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加强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严格遵循安监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安全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安监管理新模式。(中国建筑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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