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2007]6号 发文部门:唐山市建设局 2007-1-16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建设局(城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6
年,全市建设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七次、市八次党代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质量、安全、改革”的工作方针,围绕建设工作中心、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力地促进了建设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勤奋工作、真抓实干、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鼓舞士气,经研究决定,对
2006年全市建设局系统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先范围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建设局(城管局)系统的对口单位和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及干部职工。
二、评先类别和条件
次此评选表彰工作分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附后)。
评先条件总的要求是:
(一)、先进单位:
1
、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成绩突出。
2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建设事业改革和发展,提出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