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波市建委在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管,狠抓薄弱环节,努力保持平稳的安全态势。现将我市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按照安全生产层级管理的要求,与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地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监督有力,及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其次是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督促施工企业根据我委去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分工负责、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安全管理机制。三是强化建筑业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把关责任,从资质审查、外地企业备案、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齐抓共管,明确责任,各自把好关口。四是细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在对企业和现场的监督管理中,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管理的重点内容。
(二)严格执行“两项许可”制度。一是在招投标、安监登记、施工许可等环节严格把关。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施工业务,并按规定予以网上公示;二是建立“两项许可”的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大对发生事故以及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企业和“三类人员”的抽查频次;三是依托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着力开展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并起草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三)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提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上半年通过对部分企业的走访,了解目前我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以及对项目部管理的基本情况,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企业如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性意见,督促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内部的安全保障体系。同时,努力转变监督管理方式,逐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管,促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调研,为实现向行为监管的转变,依托信息管理系统,从如何检查确认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出发,制定了“宁波市建委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四)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全面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设立施工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受理电话;二是根据省建设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波市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巩固前几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及高大模板、深基坑坍塌事故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并明确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实施步骤,并分别对管理部门、企业、项目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了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防护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各县(市)、区建设局也都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召开了动员会议,传达布置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到目前,全市累计抽查1205个工地,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37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829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7810条。
(五)积极开展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首先成立了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各项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召开了动员大会;开展了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举办了全市安监人员现场观摩交底会,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举办了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场观摩会,市区78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参加了观摩,促进各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与学习,推进实施安全生产新标准新规范,推广工具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举办了一次施工安全知识竞赛;组织上半年违法违规责任人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班等。
(六)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完善已建立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巡查稽查、安全生产联络员、安全生产预警、差异化管理、重大事故约谈等制度。
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日常巡查、稽查制度,在保证面上工作要求的同时,重点对差的项目和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及时掌握安监人员在现场的工作质量。对建筑施工企业继续实行差异化管理,实行分类指导,上半年全市有25家施工、监理企业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对列入重点监管的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办理安监手续时,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召开了一次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分析交流安全生产形势。同时,针对季节变化特点,及早预警,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灾害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企业针对夏季高温和灾害性天气较多的实际,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做好防台、防雷、防火、防暑、防中毒等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上半年,各级安全监督机构提起涉及安全问题的处罚建议超过80件,实际处罚65件,委本级行政处罚27起。同时,加大对发生事故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已分别于一周内建议省建设厅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收回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利用民工学校等载体,重点开展对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建立民工学校,作为民工培训教育的主要形式,同时,编写了相应的民工知识教育读本发放给企业。到5月底,市区已建立企业民工总校135家,施工现场民工学校101所。此外,还举办了2期民工学校师资培训班,对1100余名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上半年共组织建筑业各类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教育8657人,其中培训建筑行业管理人员356人,施工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8301人。
(八)为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了对监理单位监管工作重点和对不良行为的认定处理办法。